清明节前话“清明” 廉洁提醒扬清风

发布时间:2023-04-06|

清明假期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海南省老年病医院纪委特向大家送上节日“纪”语,提醒全院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确保清明节既“清”且“明”。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亲友提供餐饮、借宿等接待安排;

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活动;

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搞奢侈浪费等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行为;

严禁节假日值班期间擅离职守。

全院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移风易俗,主动推广植树祭扫、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方式取代焚香烧纸等旧风俗,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模范遵守祭扫相关纪律规定,理性追思、文明祭扫,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倡导文明节俭祭扫新风尚。院纪委将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驰而不息强化监督执纪,纠治“四风”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

监督电话:0898-6587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