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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0-03-31|

  国务院2018年8月31日正式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了让我院医务人员深入理解条例中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条款,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我院于2019年11月5日第一学术报告厅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会,相关院领导及100余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议由许天生副院长主持,他指出,该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中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希望全院的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领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把本条例落到实处。同时,他还针对我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医调委在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及作用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培训会上,海南省医调委高君主任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新条例颁发的背景及根本原因进行分析,并围绕条例中关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规定,结合处理过的医疗纠纷案例,以案释法,对新条例中的亮点和不足进行了解读 ,并重点强调了医疗纠纷的基础性预防的重要性 

  授课结束后,参与培训的医务人员纷纷与高君主任进行了关于接诊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医疗纠纷发生时现场处置的经验进行详细的沟通与交流。可见,通过此次医疗安全专题培训,医务人员对新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如何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我院今后更好地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